宁德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的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宁德师范学院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验教师、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升本学生、预科班学生、联培研究生以及开展实验活动的教职工等。
第三条 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作为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特色安排不少于2课时的教学活动。
(二)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对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的宣传教育,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考核。进入实验室之前,各二级学院须核实其准入资格,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的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三)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二级学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准入制度执行不力的二级学院,学校将减少或暂停次年对其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支持。
(四)信息化建设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安全准入制度的建立与监督。
第四条 教育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五条 教育方式
(一)自学或二级学院组织集中学习《实验室安全手册》。
(二)实验室安全培训考试系统在线学习,学习时间不低于6课时。
(三)实验室安全培训考试系统在线考试。
第六条 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1.学院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课时;
2.在线学习时间累计不低于 6 课时;
3.在线考试成绩合格(不低于90分);
4.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第七条 本制度由信息化建设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实验室准入资格取得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