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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人:刘佳     作者:陈卫荣   发布时间:2025-11-16   浏览次数:

    宁德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安全事故所引发的严重社会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维护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宁德师范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德师范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应急预案为学校实验室所涉及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基础性参考应急预案,各专业实验室可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更加专业化、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应急预案。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中的成员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为本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管理人和责任人,须做好本实验室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

    第三条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验室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充分认识事故危害,掌握防护和应变措施,注重预防,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救治、后处理,先处理、后报告”的应急处理原则。

    第二章 事故处理程序

    第五条 发现事故后,现场人员及时上报所在单位安全责任人及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逐级报备制度。根据相关应急处置办法,安全、妥善开展紧急救护工作,现场临时负责人可根据情况第一时间拨打 110120 119 电话求助。

    第六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迅速向学校安全事故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第七条 在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开展抢救、抢险,把损失、损伤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八条 如遇污染,当事人须佩戴好防护面具,放置警示牌,并告知所有人员切勿靠近危险区域,并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第三章 常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和谐稳定,需要经常性地进行相关应急救援演练,并定期进行相关应急咨询服务等。

    2.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周边区域发布危险或避险警告。

    4.事发后,各实验室全体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条 危险废弃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发生实验室突发环境事件时,实验室人员应立刻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同时必须上报实验室负责人。

    2.实验室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安排当时在实验室的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处置并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3.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按照处理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处置。

    第十一条 实验室爆炸事故应急处置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并迅速移走容易造成火势扩大的危险物品,如充有气体的钢瓶等容易产生二次事故的物品。

    2.所有在场人员应听从现场负责人安排,有组织地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它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切不可慌张。

    第十二条 实验室触电、创伤、烫伤应急处置

    1.触电的应急处置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触电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方法:①切断电源开关;②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绝缘物品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③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观察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暂时不要让其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使其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以 5 秒时间间隔呼叫触电者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触电者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触电者头部呼叫触电者。

    (4)需要抢救的触电者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心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及时联系校医务室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5)做好触电事故记录。触电事故处置后,必须由现场实验员或实验指导教师会同实验室负责人详细记录发生触电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以及其它相关情况,做到有案可查,同时引以为鉴。

    2.创伤的应急处置

    在实验过程中,如发生被污染的金属锐器损伤的情况,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伤口,挤出伤口的血液,再用急救箱中的消毒液(酒精、次氯酸钠、过氧乙酸、碘伏等)消毒,处理伤口。如果无法处置,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 120,并上报实验室负责人。

    3.烫伤的应急处置

    发现有人员烫伤,应立即报告相关实验室责任人,根据烫伤的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如有烫伤严重者,应及时采取相关自救措施,同时拨打 120急救电话并上报上级领导。

    第十三条 实验室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报警:第一发现火情人员或得知火情的人员应视火情迅速开展灭火行动,并迅速上报相关责任人及上级领导。如出现无法扑救的火情,应立即拨打 119 火警电话。报警要求:说明失火的单位名称和具体地址、起火点的位置、起火物品名称、火情大小、火灾现场有无危险品、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等。

    2.扑救:所有应急人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达现场。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果不能扑灭,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等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3.疏散:在应急抢救过程中,本着“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则进行。参与抢救的人员要勇敢、机智、沉着,做到紧张有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火情过大,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消防车到来之后,要配合消防人员做好救援工作。

    4.清点:处置结束后,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5.做好火灾事故的记录。

    第十四条 刺伤、割伤及其它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1.受伤人员清洗受伤部位,使用酒精或碘伏消毒。记录受伤原因,保留完整的原始记录。

    2.容器破碎及感染性物质溢出污染:应立即带上防护手套,用布或纸巾覆盖全部受感染物质;倒上消毒剂,消毒剂作用 30分钟后,清理污染区域,所有污染物品放入专用塑料袋或专用器皿,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3.眼部溅入感染性物质:先用清水冲洗眼部,然后立即送医治疗。手部污染:如果是一般污染,先用清水冲洗,再用肥皂或洗手液搓洗10分钟,再次用清水冲洗,擦干,用酒精擦手;如果是重度污染,先用1%消毒水浸泡双手约10分钟,再用清水和肥皂水清洗。

    第十五条 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务必冷静观察,采取科学合理的救护措施;所有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互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应急电话

    学校报警电话:0593-2537110

    学校医务室电话:0593-2366362118905036309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第十七条 本应急预案由信息化建设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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